2019年3月5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,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。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,清理电价附加收费,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,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%。
早在2018年4月4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到,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,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%。
应此号召,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4月、5月和7月先后发布了三份降电价文件,分阶段推进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目标。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、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曾在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分8项措施有序推进,已合计降费达821亿元以上。按照此前预估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%,降价金额将超过800亿元计算,2018年降电价目标已经基本完成。
2018年8月,国家发改委又印发特急文件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针对目前8项降电价措施实施后,尚未达到降一般工商业电价10%的地区,再部署3项措施,而主要资金来源是电网公司收入。
在降电价的同时,2018年7月2日,国家发改委还印发了《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》,明确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,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,利用峰谷电价差、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,促进储能发展。目前已有江苏、广东、山东、贵州、甘肃、四川等地先后转发了该文件,表示将加大峰谷电价支持力度。
2018年在经过几轮的电价调整后,截至10月15日全国各省市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上述的降价10%的目标要求。据北极星储能网统计,在全国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的31个省市中,共有18个省市发布了峰谷电价表。但在几波降价之后,仅海南峰谷价差略有扩大,而其余各省市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缩小(详见表1)。目前,业内普遍认为0.6~0.7元/千瓦时的峰谷价差是用户侧储能套利的一个门槛。
以下附最新全国工商业峰谷电价表。